新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 2015年6月1日起取消政府定价

21.05.2015  17:59

    编者按 2015年6月1日起,新疆将和全国一道,取消绝大多数药品政府定价。2015年5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会同卫生计生委、人社厅、食药监局等部门,召集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就新疆推进药价改革工作进行安排。

    按照国家安排部署,2015年全国启动药品价格改革。2015年5月初,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的药品政府定价,绝大部分药品价格将由生产经营者通过市场竞争自主确定。

    取消绝大多数药品政府定价后,新疆药品市场如何平稳健康发展?百姓权益如何保障?座谈会上,相关政府部门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充分沟通交流。

    新疆日报讯(记者张雷报道) 

    取消定价,政府仍有监管权责

    “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不是一放了之,而是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重心从事前定价转变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工作重点从监管价格水平转移到监管价格行为上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牛晓萍说,政府对药品市场的监管权责并未改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强调,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并不是放弃政府对药价的监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充分借鉴国际国内经验,采取综合监管措施,保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据介绍,按照“统筹考虑、稳步推进”的要求,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药品市场价格将有多种形成机制。一是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卫生计生部门根据药品特性和市场竞争情况,实行分类采购,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有序竞争。二是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医保部门研究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做好医保、招标采购政策的衔接配合,促进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合理确定采购价格。三是加强医疗行为监管。卫生计生部门将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奖惩制度,控制不合理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以及过度检查和诊疗,强化医药费用控制。四是强化价格行为监管。价格主管部门将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重点监测竞争不充分药品的价格行为,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垄断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取消政府定价,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牛晓萍说。

    自主定价,企业有权也不可任性

    取消绝大多数药品政府定价后,这些药品价格将由生产经营企业自主定价,企业有了定价权,是否会肆意涨价侵害消费者权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医药和服务价格处处长潘红炜直言,企业一定要科学合理使用自主定价权,要树立大局意识,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改革后,药品价格合适不合适,合理不合理,关键在于老百姓满意不满意。药品生产经营者,要认真学习药品价格改革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潘红炜强调说,企业在行使自主定价权时,调整药品价格要有充足理由,并做好与原价格的衔接,分步调整到位,做到让市场满意,让群众满意,杜绝药品价格的大幅波动。

    与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也表示,将充分履行好企业的社会责任,确保改革政策顺利实施。“药品是特殊商品,事关老百姓生命健康,我们在享受改革红利的同时,一定要兼顾社会责任,做改革的推动者,不做阻碍者。”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龙梅说。

        专项检查,10种价格违法行为将严惩

    记者从座谈会获悉,在取消绝大多数药品政府定价后,价格主管部门将同步开展为期半年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郭隽介绍说,按照国家安排部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决定自6月1日起在全区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维护药品市场正常竞争秩序。检查重点是竞争不充分药品和特殊患者的特殊用药价格。

    据悉,专项检查主要关注10种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包括: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药品;虚构原价、虚假标价、先提价再打折、误导性价格标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集中采购入围药品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和改革试点公立医院不按规定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不按照规定执行药品加价率政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不按规定执行低价药价格管理政策,突破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政府定价药品突破最高零售价格销售;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

    郭隽表示,对于这些药品价格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进行举报,一旦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加强监测,保障百姓用药权益

    根据药品价格改革总体部署,在取消绝大多数药品政府定价后,加强对市场药品价格的监管监测预警,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促进药品价格信息透明,防范药品价格异常波动是下一步重点工作之一。

    潘红炜表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卫计委、人社厅、商务厅等部门将加快部门信息共享,形成监测监管合力,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

    “我们将尽快研究制定药品价格行为规则和药品价格监测办法。”潘红炜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计划联合多部门的力量,建立药品价格查询平台,将包括价格在内的药品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消费者随时查询。

    药品质量安全也是药品价格改革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无论价格如何改革,都要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切实保护老百姓生命健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处副处长田春海说,生产经营企业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应通过提升研发能力等措施提高竞争力,而不能以牺牲质量安全来降成本。“任何情况下,都要守住质量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