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参加全区2014年度各地州市节能与二氧化碳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及重点地区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工作
近期自治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按照《关于开展2014年度各地(州、市)节能与二氧化碳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及重点地区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执行情况督察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督察)的通知》要求,组织发改、监查、统计等相关部门组成五个工作组对全疆各地(州、市)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督查工作。
作为重要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单位之一,按照《2015年自治区对各地(州、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在百分制考评中,自治区统计局具体承担了地区年度节能目标、“十二五”节能目标、结构调整目标等共计44分的评定。该办法在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考核方面,对加强节能统计能力建设,地(州、市)级能源统计机构和县(区、市)级设立能源统计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
6月8—18日,我局能源处同志跟随第四组赴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和哈密三地区进行督查。督查采取以年度节能目标考核与节能绩效考核相结合,以指标完成与措施落实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等考核形式,评价考核各地2014年节能和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同时对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登记表审查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计和选用的工艺设备与节能审查意见的符合情况﹑建成投产后的能效指标与节能审查意见的符合情况等开展督查。督查主要以听取汇报、调阅2014年度相关自查文件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期间实地考察了哈密恒信热力有限公司、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吐鲁番地源热泵集中供热制冷项目、新疆骑马山热力有限公司等能源工业企业。
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各地区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全区节能减排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任务非常艰巨。各地各部门必须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的关系,进一步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果断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贯彻好落实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工作各项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