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 多措并举开展资金安全检查

24.06.2016  16:46

  记者钟秀玲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切实堵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漏洞,自治区财政厅多措并举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

  自治区高度重视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成立了自治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向各地州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确保自治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不走过场,自治区财政厅结合自治区预算执行管理及资金支付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了检查内容。同时,认真开展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印发了《关于对财政专户开户银行进行资金安全检查的通知》,在财政专户资金收付管理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方面,制定了12项检查内容。

  此外,自治区财政厅两次发文严肃检查纪律,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自查、核查、整改落实和总结上报等各阶段工作任务,对自查出的重大问题、财政违规问题,要及时主动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各级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级自查结果的第一责任人,凡在自查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有问题不查,查出问题不报、不处理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