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自治区级收费许可证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
为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进一步提高收费管理工作水平,创新更为有效的收费监管方式,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6号)精神,现将2015年自治区级收费许可证管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15年起,自治区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各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保留使用到2015年年底。
二、请自治区级各收费单位及时登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网站(网址:http://www.xjdrc.gov.cn、/drc)查看自治区级收费许可证延期要求及时间安排信息。登陆新疆收费管理信息网(网址:http://xjsfgl.xjdrc.gov.cn、/drc),在收费单位信息自维护系统提交2014年年度收费数据,在公示信息栏下载填报《收费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登记表》和《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并打印、盖章。
三、各收费单位应认真填报《收费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登记表》和《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要求数据准确,报送及时。如发现弄虚作假,谎报数据或不按时办理延期手续的,将取消收费许可证延期资格,并移交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局依法查处。
四、由于各单位收费许可证已经到期,为了保证今年收费单位收费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年度收费数据的采集,请各自治区级收费单位按照下列时间安排表规定的顺序,及时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办理收费许可证延期手续,同时报送《收费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登记表》和《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纸质版)。
日期 | 许可证号 | 日期 | 许可证号 |
2015年3月16日 | 00001号至00100号 | 2015年3月17日 | 00101号至00200号 |
2015年3月18日 | 00201号至00300号 | 2015年3月19日 | 00301号至00400号 |
2015年3月20日 | 00401号至00500号 | 2015年3月23日 | 00501号至00600号 |
2015年3月24日 | 00601号至00700号 | 2015年3月25日 | 00701号至00800号 |
2015年3月26日 | 00801号至00900号 | 2015年3月27日 | 00901号至01000号 |
2015年3月30日 | 01001号至01100号 | 2015年3月31日 | 01101号至01200号 |
2015年4月1日 | 01201号至01300号 | 2015年4月2日 | 01301号至01400号 |
2015年4月3日 | 01401号至01550号 | 2015年4月7日 | 02100号至02153号 |
地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乌市解放北路339号新疆啤酒花大厦1707号、1708号、1709号)
联系人:乔楷 马尔丹
联系电话:(0991)2843397 2818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