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化厅大力推进文化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23.12.2015  18:18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作出了战略部署。今年以来,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安排。自治区文化厅积极落实,稳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力度,全面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加强行政审批监督,努力走好改革方案的“最后一公里”,促进改革措施真正落地,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文化系统行政管理体制。

一、认真做好“接、放、管

积极做好“接、放、管”,就是接好文化部下放的审批事项、放出省级文化管理部门该放的权力、管好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行为,提高文化服务和管理水平。目前,文化系统列入自治区2015年度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审批事项共22项(文化厅7项、文物局15项)。在年初进行的非行政审批清理工作中,文化厅无非行政审批项目,也没有地方自行设立的审批、备案、登记、注册、收费情况。

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一)精简行政审批手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一是 向各地州转发了2015版文化市场办事指南、业务手册及行政文书,取消了资金证明(或验资报告)的申报条件,为企业进入市场以及发展和活跃市场创造了条件。 二是 加快建设和应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自治区文化厅积极推广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截至今年9月份,我区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上线使用率达到100%,做到了全覆盖。共采集文化存量数据4123条,共计激活3829条,存量数据激活率为92.87%,优化和整合了文化市场信息化建设资源,提升了文化市场政策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努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一是 通过组织讲座、培训等方式转变工作作风,从原来的“人求我”变为“我服务”,牢固树立了“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切实提高我厅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 二是 实行审批事项精细化管理,逐项制定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和办理条件、标准、程序、时限等,并在“新疆文化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 按照相关要求做到文化系统行政审批项目均不收费。

(三)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加强行政审批监督。 一是 落实实施行政许可法定组织形式,在文化厅政策法规处设立“一个窗口对外”法定组织形式,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二是 落实先照后证文化市场管理政策。今年2月份,文化厅联合自治区工商局、公安厅、通信管理局等部门,转发《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信部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管理政策 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严格按照许可准入的要求,依法许可,规范审批,梳理先照后证的审批程序,有序放开市场准入,疏导合理需求,支持公平竞争,促进优胜劣汰;拓展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将管理重心转向经营活动和行为的监管,运用内容监管、信用监管、技术监管等手段实现对文化市场经营活动和行为的全覆盖管理。 三是 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工作。根据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文化厅派员参加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应用培训,进行信息对接,并牵头组织自治区文物局、自治区文化市场稽查总队完成有关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汇总及上报工作,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工作,共计录入信息9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