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学习贯彻全国发改委物价局长培训班会议内容

03.11.2014  14:14

10月31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发改委物价局长培训班主要内容,研究部署我委下一步工作安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持会议,委内价格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全区价格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按照“是否符合市场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基本精神、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原则,全面推进价格改革。

会议明确,当前要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精神,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要立即启动《自治区定价目录》修订工作,最大限度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减少政府直接制定价格水平;要集中放开一批涉及商品、服务类价格,下放一批定价权限,抓紧调整资源、环保和医疗服务等价格,引导资源优化配置,激发市场活力;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价格调控、成本调查和监审、价格行为监管和反垄断执法,确保各项价格改革实施,确保竞争有序的市场价格体系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