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人民医院外妇楼与综合楼之间连廊建设(钢构)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尼勒克县人民医院外妇楼与综合楼之间连廊建设(钢构)项目,已由尼勒克县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尼勒克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尼勒克县人民医院外妇楼与综合楼之间连廊建设(钢构)项目 ;
2.2建设地点: 尼勒克县 人民医院 ;
2.3建设规模:外妇楼与综合楼之间连廊(钢结构)1座,总长度约41米;
2.4本项目标段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工程投资额: 80 万元;
2.6计划工期:计划于2015年4月20日开工,2015年6月18日竣工,总工期 60天(日历日);
2.7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招标答疑内容施工。
2.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提供企业近二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估法,若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含15家)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报名要求
5.1报名时间: 2015 年 3 月 20 日至 2015 年 3 月 24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30-19:30 (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地点:伊宁市美景华庭高层二单元302室。
5.3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造价员证及企业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及用户意见反馈表或评价表、区外企业进疆备案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用工信用及无拖欠工资证明》(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套,另需提供施工投标人资质及其项目班子人员审核表叁份)。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请于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4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19:30(北京时间)前向招标代理公司(伊宁市美景华庭高层二单元302室)购买,招标文件费: 10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伊犁晚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 (http://www.xj.cei.gov.cn) 上发布。
8、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9、报名地点:伊宁市美景华庭二单元302室
10、招标人及相关联系方式:
招标人:尼勒克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1590999358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玲 联系电话:18509997138
尼勒克县人民医院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