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自治区第十四次百日广场文化活动竞赛评选结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工会、团委,各地(州、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文体广新局、工会、团委:
为推动我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广覆盖、高效能,丰富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满足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文化厅、总工会、团委于2015年5月至10月期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第十四次百日广场文化活动竞赛。全区共有15个地(州、市),87个县(市、区)组织开展了活动竞赛,据统计,共举办各类文化活动11456场,参演人数达284.32万人,受益群众达1359.22万人。
经自治区百日广场文化活动竞赛领导小组审议,决定授予乌鲁木齐市等15个地(州、市) “自治区第十四次百日广场文化活动竞赛组织奖”;对昌吉州玛纳斯县等70个县(市、区)授予“自治区第十四次百日广场文化活动竞赛先进县(市、区)”;对塔城地区尹照东等72名同志授予“自治区第十四次百日广场文化活动竞赛先进个人”。
希望各地(州、市)、各县(市、区)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发挥现代文化的引领作用,围绕“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主题,进一步丰富﹑创新竞赛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以活跃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推动基层文化活动持续健康地发展。
自治区百日广场文化活动竞赛领导小组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