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福海县福海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第十三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福海县福海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第十三期已经新水办水管【2014】15号文批准已列入水利建设计划,建设资金已到位,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现已完成实施方案设计,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福海县水利管理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福海水库放水总干渠全长52km,设计流量28m 3 /s,控制灌溉面积44.86万亩。距福海县城约70km。灌区内地形平坦,并且有多条简易道路与到福海县城的交通干线相接,交通条件较为便利,可满足本工程实施要求。
本次招标施工划分为三个标段,Ⅰ标段:放水总干渠桩号17+000~19+720渠道防渗改建;Ⅱ标段:放水总干渠桩号19+720~22+000渠道防渗改建;Ⅲ标段:阿克吉拉分干渠桩号0+000~5+000渠道防渗改建及相应渠系建筑物。监理一个标段,为上述三个施工标段的所有工作内容的监理咨询。
计划工期:2015年4月1日开工,2015年10月30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须持有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证;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2月13日至2015年2月1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下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12日10时30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水利厅网站及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海县水利管理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标禾工程建设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福海县水利局 地址:乌市南湖北路兵指高层A座2401室
联 系 人:刘涛 联 系 人:陈建飞
电话/传真:0906-3470815 电话/传真:0991-4658480
时 间: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