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三坚持”做好公益慈善工作

13.05.2015  17:16

昌吉市残联为了切实加强公益慈善项目规范建设与管理,采取得力措施,建立健全公益项目管理制度,加强求助对象审核程序,建立公益项目工作动态管理,确保残疾人公益慈善项目落到实处。

一是 坚持树立“依法保障”的工作理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昌吉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章程》等有关法律规定的规定,全面了解和掌握公益慈善项目实施的指导思想、标准原则、工作程序等,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具体的工作中带着问题理解项目,妥善解决好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宣传好各种公益项目,让社会各界了解项目内容,知道标准,熟悉程序。

二是 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宗旨。注重在项目的具体落实中充分体现人性化原则,设身处地的考虑求助对象面临的实际问题。对符合项目条件的求助者,按照程序办理,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三是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个人申请、资料审核、入户核查、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的工作程序,切实做好残疾人公益慈善捐助工作。 

        (昌吉市残疾人联合会李宁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