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运用实务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生产力促进中心,各有关企业,各相关机构:
当前,我国正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一项普惠性政策,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10月 21 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 “确定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为了帮助各生产力中心及广大的企业了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调整,正确掌握加计扣除政策的申报程序、操作实务、研发项目管理等关键核心问题,让企业真正享受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普惠性政策的优惠,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新疆科技人才开发中心、新疆科技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等单位拟共同举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运用实务培训”。
现将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科技型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研发总监、财务人员。
2.生产力促进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所、科技园区、创业服务中心、科研院所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负责人、财务人员和业务骨干。
3.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科技咨询服务公司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负责人、财务人员和业务骨干。
二、培训内容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创新工作的有益性。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的管理,包括:项目立项、研发活动管理、研发费用管理的流程。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各项费用管理的划分,辅助账目的(台账和明细账)的建立。
4.研发活动中各部门研发费用归集和财务部门的核算技巧。
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请程序及申请材料的填写方案。
三、主讲专家和培训教程
培训班将邀请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科学技术战略研究院、有关税务师事务所及有着丰富实务操作经验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的领导和专家授课,并现场进行研讨、答疑。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已组织有关国家政府部门和服务机构的专家编写了《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运用实务》教程,该教程可作为企业运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开展研发项目管理的工具书,提供给参会人员参考使用。
四、培训时间、地点
1.时间:2015 年 11 月26日至 29 日
2.地点:新疆科技人才开发中心(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8号)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班培训费用为 2300 元/人。参会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费(含午餐费、场地费、教材编写印刷费、专家讲课费)。
3.其他事项
报名截止时间为 11 月 20 日,请参加培训的单位填好报名表(详见附表),并将报名表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新疆科技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同时,请将培训人员的培训费汇到新疆科技人才开发中心的银行账户。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人员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颁发的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从业资格证书。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新疆科技人才开发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科学城支行
账 号:6500161580005000182
联 系 人:林 瑛 冯雪娟
电 话:18799852003 1810991785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传 真:0991-382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