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督查昌吉州危废管理工作

28.10.2015  11:33
       近日,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督查组一行来昌吉州,对全州10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了为期3天的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昌吉市、玛纳斯县、阜康市,实地查看了涉危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通过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详细查看了企业管理制度的落实、危险标识、危废台帐、转移联单、危废管理计划和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制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等15个大项共30个小项的内容;最终达标企业有3家,基本达标企业有6家,关停企业有1家。

  针对此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州环保局对各县市、园区环保部门下发通报、督促整改,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一是要求各相关企业要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企业内部常态化管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工作档案,组织相关员工开展培训;要根据督查考核的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二是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常态化管理制度,确定落实专人有专责;同时督促落实各危废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台帐记录、档案、应急预案备案、贮存场所设施建设等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制定相应的约束机制和处罚措施。切实做到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常态化环境管理长效机制,提升昌吉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