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程林新等3名同志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06.01.2017  03: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6〕165号

 

关于认定程林新等3名同志相应专业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新疆艺术学院人事处,自治区财政厅人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特殊人才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12〕85号)精神,经审核,同意认定程林新等3名同志自2016年12月27日起,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2016年12月29日

附件

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自治区艺术系列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级美术师

新疆艺术学院:程林新、王铁

二、自治区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研究员

自治区财政厅

财政科学研究所:刘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