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新疆林业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林办字〔2016〕204号
伊犁州林业局、各地州市林业局,自治区直辖县级市林业局,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6年新疆林业宣传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6年新疆林业宣传工作要点
2016年4月13日
附件:
2016年新疆林业宣传工作要点
2016年, 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之年。按照自治区林业厅党委的部署,2016年度新疆林业宣传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第二次援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林业援疆工作座谈会,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和全国林业对口援疆工作座谈会部署,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新疆总目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引,以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为主线,以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为主题,把握宣传方向,创新宣传理念,充分运用新媒体,不断丰富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深入宣传新疆现代林业体系建设的辉煌成就和典型经验,广泛宣传林业改革的新理念新作为,深度报道林业建设的新常态新举措,强化林业宣传的舆论引导,为推进我区现代林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新疆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切实抓好林业新闻宣传,推进新疆林业发展主动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
(一)加强林业地位作用宣传。 要以深入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牵引,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新理念新理论,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观深入人心。大力宣传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基础作用,让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顶层、抓好“四个着力”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等重要思想,成为全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共同观念。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对林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广泛宣传自治区党委关于坚持“生态立区”理念、“两个可持续”发展道路,大力宣传林业在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新疆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林业建设发生的巨大变化,让各地取得的新进展新成绩、基层一线的新做法新经验、广大务林人的新气象新风貌,成为动员社会凝聚力量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有效动力,营造全社会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推进林业现代化宣传。 深入宣传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迫切性和必然性,特别是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既是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需要,也是实现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保障,更是林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深入宣传全面提升林业可持续发展水平,切实增强生态产品和林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努力满足全社会对林业多样化需要这一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内涵。深入宣传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以加快保护落实生态优先、以加快绿化增加资源总量、以共建共享增进绿色惠民、以强基固本推动协调发展、以开放合作拓展发展空间等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六大重点任务,让其成为全行业和全社会的共识行动。深入宣传“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战略新形势下,新疆林业如何发展绿色经济、推动绿色发展,构建核心区生态屏障。全面宣传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的目标思路、政策举措、成效变化、经验典型,精心策划新疆林业专题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新疆林业发展的辉煌成就和新形势下推进现代林业的新任务新举措,调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投身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新疆林业发展。
(三)加强林业改革创新宣传。 要以打造林业现代化建设新优势新动力的认识,广泛宣传各地认真贯彻《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及时掌握落实改革任务的动态情况,总结本地区本单位林业改革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挖掘基层林业创新改革发展方面的重大典型,在全区展开广泛宣传。积极与主流媒体沟通,广泛宣传各地进一步放活经营权,积极培育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集中报道重点国有林区管理体制及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改革的思路和做法,努力营造不断推进林业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际,及时宣传报道各地集体林地确权和发证工作进展情况,特别要把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县市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全面系统地宣传。深入宣传林业精准扶贫行动,带动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扶贫工作,总结典型经验,挖掘先进人物,整理先进事迹,邀请主流媒体积极宣传报道,进一步推动扶贫工作。广泛宣传林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和具体做法。
(四)加强对林业重点工程的宣传。 围绕“三个系统一个多样性”,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森林日、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等有利时机,精心策划宣传活动,集中开展专题报道,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宣传力度,宣传各地在推进生态建设及城乡绿化方面的新进展新成效。宣传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等林业九大工程建设的新举措新成效,宣传森林经营和林木种苗培育、以及森林资源、湿地资源、荒漠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动态。
积极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生态建设工程的宣传,配合伊犁、巴州、昌吉、喀什等“四个百万亩”防护林工程和30个工程林业造林项目建设、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工程建设等重点项目实施,加大对区域特色明显、社会关注度高、生态效益显著的工程造林典范的宣传报道,特别是在实施“工程林业”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成功典型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加大国有林区棚户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等事关民生建设项目的宣传,为构建丝绸之路核心区绿色屏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对特色林果业为主的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宣传。 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加强新疆特色林果业提质增效、林果深加工、外销平台建设、“生态健康果园”、特色林果业灾害综合防控体系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规模、多层次、广覆盖、持续性地突出特色林果产品宣传和农民增收致富的好做法、好经验的宣传,有效促进绿色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不断加大对林果业发展成效、林果企业、林果品牌名牌和产品营销的宣传力度,提升新疆特色林果产品知名度、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
加强种苗花卉业、森林旅游业、特色沙产业、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野生植物培植业等绿色富民产业发展成效的宣传,对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后续产业发展情况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引导各级政府积极扶持林业产业,鼓励社会资金积极投入林业产业,广大农民积极发展绿色产业。
(六)加强依法治林的宣传。 从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深入宣传依法治林在改善生态改善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与生态建设的根本大法,加强对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的宣传,营造全社会依法治林的大氛围大环境,促进各地严格落实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森林资源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七)加强对林业系统开展“访惠聚”活动和集中整治工作宣传。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新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访惠聚”活动总结表彰暨动员送行大会精神,发挥主流媒体优势、重视新兴媒体作用,围绕加强基层组织、推进“去极端化”、保障改善民生三项任务和“1235”工作要求,以建党95周年、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为契机,报道活动进展、总结经验亮点,讲好住村故事,选树先进典型,形成一批创新党建工作、基层基础工作、群众工作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进一步深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把“访惠聚”活动引向深入。
(八)加强常规和主题宣传。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林业新闻宣传,要坚持日常报道和主题报道相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相结合,力争常规宣传有佳绩,主题宣传有亮点,报纸上有文字、图片,电视上有画面,广播上有声音,网络上有视频,微博微信上有消息。要契合国家和自治区宣传的总部署和总安排,适时推进“十三五”林业工作总体思路、发展规划、政策举措、工作成效,以及面临的问题困难和今后的对策建议等为内容的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宣传实践活动,打响林业宣传战役,形成宣传的集中效应。要抢抓重要节日和重点活动的契机,围绕造林绿化、资源保护、科技兴林、重点生态工程、产业发展、基础保障等适时推出一些专题宣传,营造林业宣传的氛围。
二、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着力构建具有新疆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
(九)大力开展生态文化主题宣传活动。 持续加大优秀文学、摄影、美术等生态文化作品的创作、搜集、宣传工作。鼓励各地以红枣节、赛杏会、旅游节等节庆活动为依托,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态文化活动,不断拓展生态文明观念的传播形式和覆盖面。面向全社会普及生态知识,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弘扬林业生态文化。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积极支持文学艺术家深入生态建设一线,开展摄影、书法、文学创作活动,提高生态文化创作队伍水平。充分挖掘具有新疆地域特色的生态文化中的名人轶事、典籍史志、民俗风情,开展优秀生态文化整理工作。围绕弘扬生态文化和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的最新动态,积极配合中央电视台办好《绿野寻踪》和《绿色时空》电视栏目,不断提高节目影响力。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直播宣传,努力构建方便快捷的林业生态文化传播体系。
(十)着力构建林业生态文化体系。 积极创建各类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深入开展“国家森林城市”、“自治区森林文化示范基地”、“全国生态文化村”等创建活动,构筑生态文明理念的传播平台。充分发挥各类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同时在全区农村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绿化美化乡村面貌。
重点抓好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主题文化活动,切实提升生态文明教育质量。充分发挥业务部门职能和专家优势,为创新形式、扩大影响、提高质量出力。在有代表性的林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学校,逐步建设一批规模适当、独具特色的生态文化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标本馆、科普教育和生态教育示范基地,使之成为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平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十一)加强林业生态文艺作品精品创作。 积极开展与生态文化传播有关的广播影视、摄影、文学等艺术创作,展示宣传大美新疆生态文化魅力。根据制定下发的《新疆林业宣传好新闻好作品奖励办法》,组织开展好新疆林业宣传和生态文学作品征文活动,办好“生态文明建设论坛”。进一步完善评奖机制,调动区内外新闻媒体、广大干部职工、社会各界朋友参与林业生态文化的创作活动,营造全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挖掘新疆特色林业生态文化元素,广泛征集并组织力量创作反映林业生态文化的影视、摄影、文学、音乐艺术作品,挖掘新疆森林文化、林果文化、湿地文化、野生动物文化等发展潜力,促进林业生态文化产业发展。
(十二)深入开展关注森林活动。 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广泛开展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围绕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林业重大部署,推广森林城市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开展国有林场、国有林区改革等专题调研活动,为推动林业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积极参与国家林业局举办的“生态价值观之我见”征文比赛,传播生态文明正能量。
(十三)全面推进森林城市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搞好城市内绿化,使城市适宜绿化的地方都绿起来”的指示精神,营造创建森林城市的浓厚社会氛围,全面调动各地创建森林城市的积极性。科学推进森林城市建设,积极探索开展“自治区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推动创森工作向地区、县级、村镇延伸,促进森林县城、森林小镇、森林村庄建设。 配合国家林业局开展“国家森林城市”调研工作,推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十四)实施林业生态文化惠民工程。 以先进林业生态文化为引领,以林果科技知识普及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林业现代知识现代技术的宣传、普及和推广。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农村基层组织、农家书屋和林区职工之家等宣传平台,努力让更多群众掌握林业实用技术。
三、切实抓好林业宣传管理工作 全力推动林业宣传事业再上新台阶
(十五)强化林业宣传的舆论引导。 围绕重大政策举措、重点工作部署、重要进展动态及工作成果等,主动设置议题,科学选择时机,及时做好新闻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推进政务公开,有针对性地加强林业热点和难点问题的舆论引导。加强同各业务部门及新闻媒体的协调合作,推动林业主流媒体的发展壮大。积极开展林业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采取专题报道、在线访谈、手机短信、公益宣传广告、政务微博等多样化的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拓展宣传领域,提高宣传质量,分阶段展开广覆盖高密度持续宣传。
(十六)加强新闻发布和舆情信息管理。 严格新闻发布工作,对重大林业新闻和信息发布建立审批制度,加强林业舆情信息管理和舆情监测研判。及时收集媒体对林业的宣传报道动态以及公众对林业问题的想法、意见和要求,特别要重视互联网和社会舆情动态,围绕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和舆论引导,及时应对并正确引导社会关注的林业热点、敏感问题,提高防范和化解舆论危机的能力,掌握宣传工作的主动权。加强林业应急宣传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并建立响应迅速、渠道畅通、发布主动、声音权威、引导正确的应急宣传机制。
(十七)加强林业网络信息与林业宣传的融合与共享。 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的网络媒体宣传作用,不断丰富和创新栏目,提高网页设计水平,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员队伍建设,实现网站信息员在各地县市、林业系统各单位的全面覆盖。定期发布信息报送要点,加强重点信息的约稿组稿,对专兼职信息员提出年度发稿数量和质量要求,实行年度评比。利用新疆林业政务微博、新疆林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宣传平台,不断提升新疆林业关注度及影响力。
(十八)发挥林业主流刊物的宣传引导作用。 进一步提升《新疆林业》质量,提高办刊水平。加强中国绿色时报新疆记者站工作,提高新疆林业发稿数量和稿件质量。巩固扩大《中国绿色时报》、《新疆林业》在全疆林业系统订阅发行全覆盖的成果,扩大出版物的影响力和受众面。
(十九)加强林业宣传组织管理。 制定完善林业宣传工作的相关措施和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林业宣传机构,配备得力的宣传干部,加大宣传投入。积极鼓励和引导当地新闻媒体及社会力量宣传林业,加强林业宣传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岗位职责教育和能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林业新闻宣传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构建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的宣传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