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疆电外送”第二通道工程全面实施

23.01.2015  14:02

  “自治区人民政府已核准批复了7个‘疆电外送’配套电源项目,这标志着‘疆电外送’第二通道工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22日,参加自治区“两会”的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发改委主任张春林说。

        据介绍,此次批复的7个电源项目,全部集中在准东地区,总容量1320万千瓦。分别为:准东五彩湾北一电厂(4×66万千瓦)、北二电厂(4×66万千瓦)、北三电厂(4×66万千瓦)、国网能源准东大井电厂(2×66万千瓦)、潞安准东电厂(2×66万千瓦)、华电昌吉英格玛电厂(2×66万千瓦)、神东电力准东五彩湾电厂二期工程(2×66万千瓦)。

        2014年,国家能源局将准东地区列入国家大型煤电外送基地,并同意将以上7个火电项目纳入准东煤电基地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准东地区成为我区“疆电外送”第二通道工程主战场。自治区发改委随后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下,对这些项目进行调整优化。

        张春林说,这7个项目在设计时均按照大容量、高参数、清洁环保的原则,采用超超临界空冷国产发电机组,节能减排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据了解,这批配套电源项目估算投资总额450亿元,投产后可实现年外送电量792亿千瓦时,实现工业增加值过百亿元,间接带动约10万人就业。

        据悉,配套电源项目的建设,是“疆电外送”第二通道工程的重要部分,对促进我区优势资源转换、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有重要作用。自治区发改委将全力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抓紧开展相关工作,力争2016年年底建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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