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环境监察支队加强建设项目监察

16.12.2014  21:02
                2014年石河子市环境监察支队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程序》的规定,加大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积极主动与管理科沟通,及时掌握建设项目审批动态,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止新的污染源产生,重点对新建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集中开展未批先建、未验投产“两整治”行动。全年检查建设项目1257个(市区1165个,团场92个),出具验收《监察报告》985份(其中餐饮业830份),出动监察人员4000余人次。对未批先建、久拖不验、未验投产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立案查处。截至11月底,已对6起违反“环评”、“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额21万元,各类建设项目违法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提高了“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