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举办环境监察高级研修班
环境保护部12月23日在京举办全国环境监察高级研修班,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回顾总结2013年以来环境监管执法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受周生贤部长委托,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出席研修班并讲话。
翟青指出,2013年以来,全国环境监察系统紧密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强基础、抓重点、谋创新,各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两年来,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9万家次,挂牌督办企业4135家、处罚案件103707起,处罚金额39.4亿元,平均比2012年增长了47%、17%、19%。环保公安联动进一步加强,2013年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总计706件,超过以往十年总和,2014年前三季度进一步增加到1232件。环境监管执法体制机制日趋完善,排污收费标准得到提高,信息公开逐步推进,队伍建设持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呈现新气象。
翟青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环境执法在环境法治中的战略定位,提出了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强调了环境执法权力制约监督的有效途径。国务院专门就环境执法工作进行部署,环保史上前所未有,向全社会传递了强力治污、重典治乱的国家意志和坚强决心。各级环保部门必须直面正视监管执法中存在的不会查、不够查、不能查、不敢查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审时度势,充分认清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执法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翟青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科学认识、主动适应新常态,按照部党组建立健全“四梁八柱”和积极探索环保新路的要求,在抓好环保法规、标准、政策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强化环境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能够落地生根、见到效果。新常态下全面加强环境执法工作,要“严打”,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公开”,全力推进执法信息公开;要“高效”,高度重视执法策略;要“督政”,建立健全对下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要“抓队伍”,全面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
在部署2015年重点工作时翟青强调,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也是新《环保法》、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实施的第一年。全国环境监察系统要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为主线,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为重点,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坚持严格执法、公开执法、高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和督政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坚决遏制环境违法违规高发频发态势,逐步建设适应新常态的环境监管执法体制机制能力。
研讨班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李剑涛副巡视员和人民大学传播学院胡百精副院长还分别就环保公安联动和媒体关系学作了报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局)负责人及其环境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6个区域督查中心主要负责人,部各司办有关领导和同志,也参加了研讨班。浙江省、甘肃省、北京市、河南省、山东省和湖北省的代表还将分别就环保与公安联动、环境保护大检查及网格化监管、环境监察移动执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环境监察稽查及独立调查、环境监察大培训等介绍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