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扩大环保进企业试点范围 百家企业设置环保主任

14.12.2015  13:29

  本报记者刘晶 通讯员江李婷深圳报道 记者日前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了解到,宝安区在去年创新推行“环保进企业”的基础下,将试点企业从20家扩充至100家,试点企业须落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和环保主体责任,建立环保主任制度。

  宝安区在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不断拓宽环保监管渠道,并于2014年联合各街道,选取20家企业创新推行“环保进企业”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宝安区于今年9月制定并印发了《宝安区“环保进企业”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在全区选取了100家重点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将“环保进企业”工作不断引向纵深。

  同时,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还于近期举办业务培训会,对百家重点企业环保主任进行业务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应急预案等方面内容,专家并就企业如何更好地开展自我环保管理工作及环保主任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据介绍,各试点企业要负责落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和环保主体责任。每家试点企业都要建立环保主任制度,设立环保主任,由企业管理人员担任,承担企业内部的环保管理职能。环保主任要全面掌握企业的产污情况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工作,包括工艺的介绍、运行情况汇报、及时提供污染设施管理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