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环保局积极筹备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工作

23.01.2015  03:41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效能,推进简政放权,更好地为建设项目服务,近期,阿勒泰地区环保局拟将部分水利、能源、信息产业、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机械、轻工、城建、社会事业、农、林、牧、渔、地质勘查等(10大类34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予以下放。下一步将征求各县(市)环保局意见,明确审批监管权责,落实各项行政审批条件,做好相关前期准备工作。

  各县(市)环保局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和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不得降低环境准入标准,强化环评、验收文件技术审查,确保环评、验收文件质量。要认真研究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权限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平稳过渡。要建立环评审批、验收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审批、验收流程,提高环评、验收服务效能。要建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管理台账,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防止管理上的脱节和漏洞,切实履行职能,不断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地区环保局将从管理和技术等方面,加强对各县(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