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环保局污控科组织学习邵峰书记一行调研会会议精神

28.01.2016  18:55

  2016年1月26日,自治区环保厅邵峰书记一行来我区进行环保工作调研,并对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作了意见反馈,对下一步环保工作应努力的方向做出要求。为贯彻领会会议精神,更好的指导工作实践,1月27日,地区环保局污控科组织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调研会会议精神。

  首先,全体参与学习人员重温了邵峰书记传达的新的要求与理念:一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融为一体,不再是过去那种狭隘的理解,环境保护将对经济发展起到助力作用;二是管理模式的转变,过去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管理形式逐步转向排污许可证管理模式,将来对建设项目的管理逐步实现一证式管理;三是“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将有所变化,新增有机挥发物和臭氧等控制指标;四是在“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中要充分关注民生福祉问题,环境质量等7项指标不允许下降;五是2015年实行的新《环保法》,堪称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明确环境质量的责任主体是政府,体现了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同时春贤书记提出当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发生矛盾时,经济建设让步与环境保护。

  其次,全体参与学习人员认真回顾了邵峰书记讲话中,对我区“十二五”的环境保护工作给与的肯定,以及要求在2016年2月28日前必须完成整改等4个问题。

  第三,全体参与学习人员总结学习了邵峰书记对我区“十三五”的工作建设性的建议:一是对我区的“十三五”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按照要求编制战略规划环评,做到多规合一。二是在工业结构,产业结构调整方面要积极做好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做强做优我区的优势产业。三是库鲁斯台草原修复工程,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且从不同角度、不同行业突出项目的重点,争取多方面的政策、资金支持,早日使库鲁斯台草原修复工程落地见效益。

  通过学习,全体参与学习人员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邵峰书记的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为积极推动我区的环保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2016年1月26日,自治区环保厅邵峰书记一行来我区进行环保工作调研,并对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作了意见反馈,对下一步环保工作应努力的方向做出要求。为贯彻领会会议精神,更好的指导工作实践,1月27日,塔城地区环保局污控科组织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调研会会议精神。

  首先,全体参与学习人员重温了邵峰书记传达的新的要求与理念:一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融为一体,不再是过去那种狭隘的理解,环境保护将对经济发展起到助力作用;二是管理模式的转变,过去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管理形式逐步转向排污许可证管理模式,将来对建设项目的管理逐步实现一证式管理;三是“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将有所变化,新增有机挥发物和臭氧等控制指标;四是在“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中要充分关注民生福祉问题,环境质量等7项指标不允许下降;五是2015年实行的新《环保法》,堪称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明确环境质量的责任主体是政府,体现了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同时春贤书记提出当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发生矛盾时,经济建设让步与环境保护。

  其次,全体参与学习人员认真回顾了邵峰书记讲话中,对我区“十二五”的环境保护工作给与的肯定,以及要求在2016年2月28日前必须完成整改等4个问题。

  第三,全体参与学习人员总结学习了邵峰书记对我区“十三五”的工作建设性的建议:一是对我区的“十三五”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按照要求编制战略规划环评,做到多规合一。二是在工业结构,产业结构调整方面要积极做好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做强做优我区的优势产业。三是库鲁斯台草原修复工程,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且从不同角度、不同行业突出项目的重点,争取多方面的政策、资金支持,早日使库鲁斯台草原修复工程落地见效益。

  通过学习,全体参与学习人员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邵峰书记的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为积极推动我区的环保工作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