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环保局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

16.10.2015  11:58
  为认真贯彻执行《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全面启动鄯善县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并将后督察工作常态化。自2015年新《环保法》颁布实施以来,鄯善县环保局组织多次执法检查,全面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并对1-3季度辖区内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等11起不执行已生效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进行排查,并对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详细记录企业行政行为具体执行情况、后督察开展情况、处理意见等相关情况。截止目前,已执行到位行政处罚罚款14万元。

  为确保今后后督察工作顺利开展,鄯善县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新《环保法》的宣传,增强企业对新《环保法》的认识,从源头上减少环境违法问题的产生。并且加强对后督查工作的领导,从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及强化执法两方面入手,加大后督察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自助职能作用,在初步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总结并加以完善,切实做好环保后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