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保厅完成对塔城地区油田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28.08.2015  13:30
  2015年8月26日,应新疆油田公司陆梁分公司的申请,自治区环保厅在完成对昌吉辖区油田项目验收后,第二站抵达我地区,分别对位于和布克赛尔县境内准噶尔腹地的陆梁油田夏盐11井区、陆9井区2012产能建设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在地区环保局、和丰局及建设方陪同配合下,自治区环保厅验收专家组按照程序对项目现场踏勘,查看了项目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企业管理及各项制度完善执行情况。结合现场检查结果,在听取了竣工验收报告汇报后,经专家组研究讨论,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陆梁油田夏盐11井区建设项目和陆9井区2012产能建设项目顺利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为自治区、地区及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加强区域环境监管,提高企业环保重视工作意识,保障区域环境质量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2个项目的通过环保验收后,将正式投入生产,对地区加快资源开发利用,实现促进经济增速,确保地区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