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环保专项行动和新环保法,抓紧落实“三同时”验收

12.09.2014  20:04

  根据伊州政办发〔2014〕44号《关于印发落实两条铁律建设美丽伊犁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同时也为了配合2015年1月1日将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伊宁市环保局结合现状,着力解决历史形成的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中“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问题,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工作。截止到8月29日,已完成整改的企事业单位7家,包括新疆苏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新疆伊犁盛康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伊犁日报印刷厂、伊犁恒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伊犁世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伊源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伊犁伟伯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正在整改的企业6家,包括伊犁五谷粮油加工有限公司、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新疆川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伊犁州友谊医院、新疆荣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国投伊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正在办理关停手续1家,为伊犁志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专项行动完成了相关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的“三同时”验收工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落实,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