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干部退休4年受审 玩忽职守致损失3千多万

05.04.2015  11:26

4月6日,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计划处原处长徐某65岁生日,不过他无法和家人一起庆生。因涉嫌在职期间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收受他人贿赂135万余元、玩忽职守致国家财产损失3000多万元,3月31日,徐某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3月31日,个头不高的徐某被法警押进法庭,旁听席上坐满了人防办系统及各基层单位近百名干部,徐某看了大家一眼低下了头。检察官当庭指控徐某涉嫌两项罪名: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

徐某原是人防办工程计划处处长,已退休4年。据指控,2009年至2011年间,徐某利用其职务便利,在资质审验、业务介绍、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135.68万余元。

检察机关查明:2009年至2010年,徐某在特种设备资质审验、业务介绍方面,为乌鲁木齐民防特种设备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某提供帮助,收受其30万元;在人防办工程建设方面,为乌市第一建筑公司六分公司经理李某提供帮助,收受其妻子5万元;在库车县地下街工程项目建设方面,为库车县大城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姬某提供帮助,收受其5万元。

2008年至2011年,徐某在职期间,与时任人防办主任朱信义、时任人防平管站副站长赵耀明合谋,在人防办“077”、“652”工程承建方面,为某单位提供帮助,共收受对方34万余元和31万元,徐某分得8万元和7万元。同时,徐某还为赵耀明开办的华天筑城公司提供帮助,收受其以“专家费”名义发放的款项29.9万余元。

对上述指控,徐某对前5起受贿事实表示认可,但他称,赵耀明给他的29.9万余元和其公司审批无关,且对方在事后又把钱要回去了。

徐某的辩护人认为,徐某具有国家认可的高级工程师资质,当时在人防办科技协会任职,参与人防办图纸审查工作,审图费、专家费按照很多行业规定是可以领取的,即使他是国家公务人员不能领取,这也只是违纪,而非犯罪。

检察机关还指控,2007年9月至2010年3月期间,徐某在任人防办工程计划处处长期间,在人防工程免建证办理方面,疏于管理,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国家经济损失3106万余元。

检察机关查明,徐某在新疆呈信房地产公司朗悦盛境一期的人防工程审批、新疆华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人防工程审批及新疆华景源房地产公司的高层住宅的人防工程审批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核准上述公司的项目免建人防工程,分别造成国家经济损失383万余元、2472万余元和251万元。

免建证都是执法大队发的。”徐某称,当初朱信义说工程处人手不够,让执法大队来工程处协助,实际上,是执法大队发现这些公司项目没有办理免建证,这些公司才来申请办免建证的,而人防办并未赋予工程处监督缴费事宜,很多免建证审批也未通过该处。

徐某之前在侦查机关供述称,“如果我不批准,这些免建证是无法发放出去的”。

但是在法庭上,徐某否认了之前的供述,他说:“我当时被反复追问这些问题,是带有情绪说的这些话。如果我不同意免建证审批,早就被扫地出门了,就算我不同意,免建证也能发出去。

因案情复杂,法庭未当庭宣判。(潘从武  饶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