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

19.03.2015  11:34

  伊犁州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以来,各级环境监察机构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和责任分工,安排专人,集中时间进行全面清查,彻底摸清辖区内工业企业底数,确保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务求大检查取得实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对2014年年底前未获得环评审批、正在建设的项目,一律责令停止建设,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对没有获得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且已建成投运的,由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制定整改计划,依法妥善解决。对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各级环境监察机构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各族群众关心环保、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共同推进州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