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烟草系统物流配送中心技改项目—物流设备系统采购及集成(二次)招标公告

04.09.2014  14:10

新疆烟草系统物流配送中心技改项目—物流设备系统采购及集成(二次)招标公告

 

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   的委托对   新疆烟草系统物流配送中心技改项目—物流设备系统采购及集成(二次)   进行   公开招标   ,兹邀请合格投标企业参与投标。

 

项目名称: 新疆烟草系统物流配送中心技改项目—物流设备系统采购及集成(二次)

招标编号: xjxzzb-2014-00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 标 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

资金来源: 自筹

投 资 额: 约4100万元

招标范围: 新疆烟草系统伊犁州、巴州、阿克苏、喀什地区烟草公司物流设备系统采购及集成(工艺方案的设计;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以及相关技术培训;卷烟物流系统集成服务;系统及设备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且注册资本(金)在1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近3年(2011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业绩(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须已取得ISO9001:2008或以上版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1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业绩(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

5、分拣核心设备必须为投标人自主研发、自主生产制造;

6、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   2014  年  09    04   日起至   2014  年  09    09  日每天   10:30  时至   13:00  时,下午   16:00  时至   18:30  时(北京时间) 。

2.发售地点: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548号铁通大厦11楼)

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和地税);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自主研发、自主生产证明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份报名。以上证件资料须年检合格,均应提供原件核查(不带原件均不接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注:在提供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时,提供的材料须能反映出项目负责人是谁,如不能则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采购方的证明材料。

招标人声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无诉讼证明。

3、投标人应当对各自提交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保证材料不存在虚假或者虚构的情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概不受理任何报名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是水磨沟区西虹东路548号铁通大厦

联    系    人:李  岳、李  平

联  系电 话:0991-769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