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纸业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一次公示

31.10.2014  19:14

  南湖纸业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南湖纸业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环评公众参与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工程名称:南湖纸业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路,项目区东至已废弃铁路,南临苇湖梁煤矿家属院,西靠荒山,北至化工厂家属院。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38′36.07″,北纬43°51′46.57″。

  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用地面积50818.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0000平方米(含地下车库面积)。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兰新二线安置房以及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社区办公用房。

  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建设单位自筹。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新疆南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天平

    联系电话:13999974256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邮政编码:710048

    联系人:丁志峰

    联系电话:029-82190425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现场勘查、资料收集对评价区自然环境、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环境质量现状、区域污染源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监测与分析,根据工程分析中污染源分析结果,对本工程施工期、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并提出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工程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是否支持本工程的建设?

    2.您认为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是什么?

    3、您认为工程建设是否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4.您认为工程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什么方面?

    5.您认为工程建设是否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6.请您对本工程的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本公示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新疆南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