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县:医疗补充险乐了百姓

28.05.2015  12:45
    “这次住院,我们自己只花了370.76元,新农合和基本医疗补充保险我总共才交了150元钱,却解决了我家看病难的大问题,我们很开心。”近日,新疆沙湾县大泉乡东泉村村民高友林说。

  今年74岁的高友林,4月份因为牙齿疾患在沙湾县人民医院住院,共花费2610.63元,出院结账时新农合给他报销了1968.30元。基本医疗补充保险又给他补偿了271.17元,他成为沙湾县缴纳基本医疗补充保险受益的第一位患者。

  高友林和老伴一起生活,家里有12亩地,以200多元一亩的价格承包出去了。经济条件有限,老两口怕看不起病,每年坚持缴合作医疗,今年村上通知每人要缴40元的基本医疗补充保险,他俩也赶紧缴上。

  金沟河镇沙河子村村民张仁堂得知缴纳新农合时,还要再交40元的基本医疗补充保险时,就一起缴了。他说:“这点钱也不多,家人都有保险心里也踏实,以防万一嘛!

  今年,沙湾县实施新型农牧区合作基本医疗补充保险,由县新型农牧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湾分公司合作,在15个乡镇场,面对已参合的13余万农牧民推出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充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年缴费标准为每人40元。

  投保人在缴费后一年内因疾病或意外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新农合按比例进行补偿,新农合补偿后的自费合规费用由保险公司按50%的比例再次进行补偿,封顶额为10000元。

  意外伤害门诊及住院都可享受补偿,补偿比例为80%,起付线为100元,门诊每年最高可补偿500元,住院医疗费每年最高补偿为5000元,意外造成死亡的除报销医疗费用外还可再补偿5000元。

  目前,全县参加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充保险的人数8.4万余人,进一步解决了农牧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