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大力开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工作

17.05.2016  00:54
 根据区、州上级环保部门关于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工作要求,州环境监察支队研究制定了《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并将随机抽查工作列为2016年度县市(园区)环境监察机构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今年以来,支队各大队根据相应抽查比例和随机抽查办法随机产生的被抽查企业名单,按照抽查留痕、严格抽查纪律、遵守保密制度、跟踪落实整改、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的五项工作要求,对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特殊监管企业开展了随机抽查工作,截至目前已检查企业43家,督促企业完成整改11家,处罚2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