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水价12月24日起正式调整 居民用水价格涨5毛

24.12.2014  01:15

  乌鲁木齐市城市供水分类水价表。

  居民用水阶梯水价表。

   12月2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自12月24日起,乌鲁木齐市城市供水价格将正式调整。

   乌鲁木齐市综合供水价格由现行的1.36元/立方米调整为2.34元/立方米。按照现行六类水价分类,城市自来水价格调整如下: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的1.16元/立方米调整为1.66元/立方米;工业用水由现行的1.28元/立方米调整为2.70元/立方米;商业、服务业用水由现行的2.24元/立方米调整为4.44元/立方米;绿化、环卫、消防用水由现行的0.70元/立方米调整为1.66元/立方米;基建用水由现行的3.34元/立方米调整为6.63元/立方米;特殊用水由现行的8.50元/立方米调整为16.86元/立方米。

   城市供水价格中包含的代收重点水利建设投资、排水管网维护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仍按《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乌发改房〔2005〕74号)执行,不做调整。

   另外,凡是由乌鲁木齐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了居民用水“一户一表”标准改造并签订供水合同的居民用户,执行阶梯水价。对其他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等)暂不执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

   据了解,为了尽量控制居民生活用水提价幅度,充分考虑低收入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乌鲁木齐市将对全市领取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低保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水价补贴,以确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生活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