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表坏七年气费欠八千 乌鲁木齐一房主质疑费用计算
10月29日13时,在乌鲁木齐金粮源小区,龚先生查看燃气表,上面显示燃气卡上只有十方气。
亚心网讯(记者张铃铃 豆兴军摄影报道)10月30日,坐在没有一丝暖意的家中,龚先生不禁裹紧了衣服,“气表上就十方气,不敢用壁挂炉。”不是不购买燃气,而是龚先生刚刚得知自己家的燃气表竟然已经坏了七年,欠下八千多元的燃气费,待补缴后方能购买过冬用气。
换新表方知气表竟坏了7年
2010年,龚先生购买了位于乌鲁木齐市炉院街金粮源小区的一套二手房,当时原房主已将房子租给一家公司用做办公室,租期为五年,龚先生维系原合同,收取后续房租。2014年5月,租期结束后,龚先生将房子收回,装修完毕后,一家人于9月份入住。10月27日晚上,一名上门例行检查的燃气集团工作人员在检修后告诉龚先生,天然气表数轮不转了,可以免费更换一块新表。
“我买这套房时还检查过天然气表,看到上面有数字显示,也没进一步检查。”龚先生说。
10月28日,龚先生去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办理燃气表过户手续时,工作人员又告诉他,这块天然气表已经坏了七年,并且累计欠下八千多元的燃气费用。
“用户不都是先买气后用气吗,怎么能欠下这么多气费?”龚先生百思不得其解,自己虽然买房有四年了,但一直没入住,所欠下的巨额费用也不是自己用的,现在再去找之前房客,实难联系。
此外,还让龚先生不理解的是,既然燃气表坏了,为什么用气不受影响呢?8000多元的燃气费又是怎么计算的?
燃气公司:已尽到提醒义务
10月29日,记者联系到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沙区分公司用户管理科,一位负责人说,公司每年有两次入户抄表时间。龚先生家气表是插卡显示的,虽然数轮不转,但仍能正常供气。即使购买的气用完了,系统也不自动停气。当时的用户没有及时缴纳燃气费,工作人员并不能以此为由人为停气。工作人员每次入户时,都会建议其换用新表,督促缴纳燃气费用,用户也都签了字,但始终没有前来更换。
该名负责人说,由于气表故障,用气方数是根据同等地理位置、同等面积情况下住户用户方数,取平均值。考虑到此前房屋用于办公室,并不做饭,只计算了壁挂炉用气费用,是8269元。“我们会先给龚先生卖10方气,让他在不断气的情况下去协商处理。”
新疆德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昌平说,水、电、暖等生活必需品,若用户欠费,相关单位并不能单方终止合同停水、停电或停暖。燃气公司的气表出现故障在先,燃气公司应当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其余部分,仍需界定日期,需实际使用人承担该费用。龚先生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原房主和租客索要该部分费用。龚先生如不满意燃气公司给出的平均值的估算数额,可继续和燃气公司协商,确定双方都认可的计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