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新疆森林公安“北疆区”警务协作会在哈密召开
15.05.2015 17:44
本文来源: 林业厅
4月28日,第二届新疆森林公安“北疆区”警务协作会在哈密召开,来自伊犁、昌吉、甘肃酒泉等地18家森林公安警务协作单位的领导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就如何围绕森林公安的特点和林区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紧密结合预防发现、控制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现实需求,研发开创新的协作机制达成共识,并修订通过了信息共享、巡防联动、联合整治、互援共处、办案协作等制度。
上届轮值单位伊犁州森林公安局陈兴教局长,对上届警务协作制度执行情况做了总结。他说:“自警务协作工作开展以来,‘北疆区’警务协作单位之间在协作意识、协作领域、协作方式、协作进程等到方面有了进一步的延伸,形成了良性互动的协作机制,有效提高了跨地区区域联动、整体作战的效能,实现了协同进步,共同发展。特别是通过警务协作成功侦破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
随后,本届和下届警务协作轮值单位从严格落实协议内容、情报信息共享、不断拓宽合作领域三个方面作了表态发言,18个“北疆区”森林公安警务协作成员单位签订了协作框架协议。
会上,自治区森林公安局黄保江局长就进一步推进森林公安警务协作讲了三点意见:一是目前森林公安区域警务协作还存在机制不够健全、运行不够规范,希望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以更加创新的理念、开阔的思路、坚定的决心和务实的作风,认真总结一年来警务协作的经验和教训,推动警务协作向多警种、多领域、深层次的方向发展。二是警务协作要向各项工作、向基层、向地方公安机关、向涉林预警研判延伸,加强与地方公安交警、巡警的警务协作。三是健全信息平台,建立警务协作基础台账,每届轮值单位做好交接工作。
(哈密地区林业局)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5.05.2015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