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自治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联络员登记表的通知
新林传发〔2016〕120号
伊犁州林业局,各地州林业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督促、指导各级林业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林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订各项防范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请各单位上报一名分管领导,并确定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联络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信息、重要信息和安全生产各类报表报送工作。请将《自治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联络员登记表》于8月24日前以传真形式报送我厅安委会办公室。联络员如有调整变动,请及时与林业厅安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陈哲
联系电话:0991—5814413(传真)
附件:自治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联络员登记表
自治区林业厅
2016年8月17日
附件:
自治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联络员登记表
制表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职务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分管安全负责人
职务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安全管理
部门名称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职务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安全生产工作联络员
职务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电话
QQ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