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自治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22.08.2016  16:38

新林传发〔2016〕113号 

 

伊犁州林业局、各地(州、市)林业局,厅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2016年8月8日11时(北京时间,下同)召开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二、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自治区林业厅主会场设在森林公安局电视电话会议室。

请厅驻乌直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厅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二)分会场

各地(州、市)森林公安局、天西、阿山、天东森林公安分局及所属公安派出所电视电话会议室,为分会场。

请各地州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国有林管理局及所属分局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天东国有林管理局所属分局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参会人员范围比照林业厅主会场确定。

三、其他

(一)请各单位做好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维护保障工作,加强调试和隐患排查,保障会议顺利进行。

(二)会议期间,请各单位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三)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见附件)于8月5日19时前传真至自治区林业厅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哲

联系电话:0991—5814413(带传真)  

 

 

 

自治区林业厅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