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督导监理工作的通知

15.03.2016  13:00

新林传发〔2016〕27号

 

 

伊犁州林业局、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州、阿克苏地区、巴州、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哈密地区、昌吉州、博州、阿勒泰地区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石河子市农林牧局:

为做好2016年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工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项目管理办法》(新林计字〔2014〕155号),我厅由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和自治区林业重点工程质量管理总站,组成自治区林业厅飞机防治督导监理工作组,对2016年度各地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现场督导、监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飞机防治督导监理工作主要职责

1、参与各地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项目《飞防作业设计》的审查,依据项目批复,制定《飞机作业区督导工作手册》、《飞机作业区监理工作方案》。

2、 指导开展好各地飞防区域靶标林业有害生物飞防前的虫情调查,准确把握最佳飞防时间。统筹做好飞防期间的试飞、试喷、药剂配置、飞行架次记录、防效调查、工作进度安排、场地安全等相关工作。指导做好飞防后的林业有害生物药效调查和虫情减退率调查,及时补飞和地面人工补防。

3、对项目实施单位、飞防公司、药剂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调查核准虫口减退率和叶片保存率等指标,编写飞防监理报告。我厅将依据飞防监理报告对2016年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项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分为上半年、下半年两次进行。

二、飞机防治督导监理人员组成

自治区林业厅飞机防治督导监理工作分成五个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部分成员从地州(市)林检局、三大国有林管理局森保处和新疆林科院抽调。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重点负责飞防技术督导工作,自治区林业重点工程质量管理总站重点负责飞防监理工作。

2016 年自治区林业厅飞机防治督导监理工作分组表

分组

有飞防任务的地州(市)

督导人员

监理人员

第一组

和田地区、乌鲁木齐市

魏 涛

张帆、刘文顺、梁秋燕、伊犁州2名、石河子市2名

林伟、巴海

第二组

喀什地区、克州、哈密地区

王岩

及照星、王少杰、阿勒泰地区3名、天西局1名

侯亦平等2人

第三组

阿克苏地区、阿勒泰地区、博州

刘忠军

李晓娟、唐俊煜、哈密地区1名、天东局3名

刘万林、阿依努尔

第四组

巴州、吐鲁番市

阿里玛斯

陈亚丽、谢海英、王蕾等4名

全小丽等2人

第五组

昌吉州、伊犁州

张民兴

张鲁豫、阿山局2名

郭伊萍等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