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巴州第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6家机构新增鉴定职业(工种)和提高鉴定等级的批复

13.10.2014  19:19

 

新人社函〔2014〕499号

 

关于同意巴州第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6家机构新增鉴定职业

(工种)和提高鉴定等级的批复


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你州第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6家机构申请新增鉴定职业(工种)、提高鉴定等级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巴州第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巴州红旗技工学校)增加农机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初、中级鉴定资质。

二、同意巴州第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增加保安员、畜禽繁殖工、食品检验工、农艺工、轧钢工、转炉炼钢工、炉前工、钢材热处理工初、中级鉴定资质。

三、同意巴州第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增加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电子计算机维修工高级鉴定资质。

四、同意巴州第五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库尔勒市再就业综合服务中心)增加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中级鉴定资质。

五、同意巴州第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博湖县就业服务中心)增加计算机操作员、果树工、蔬菜工、兽医防治员、电焊工、汽车维修工、摩托车维修工、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拖拉机驾驶员、手绣工、中式面点师、农机修理工、畜禽繁殖工、美容师、美发师初级鉴定资质。

六、同意巴州第十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硕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增加农艺工、电子计算机调试工初级鉴定资质。

七、同意巴州第十六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若羌县就业培训中心)增加果树工、森林管护工、电子计算机维修工初级鉴定资质。

具体职业(工种)名称、编码和鉴定等级详见附件。

请你们在我厅核准的鉴定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基础设施,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标准,强化鉴定考务管理,确保鉴定质量。

附件: 鉴定机构鉴定职业(工种)名称、编码、鉴定等级一览表.doc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