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机动车疆内可异地检验
19.05.2015 02:47
本文来源: 市政府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这是自去年9月1日全疆实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推出的又一项便民利民举措。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支队车辆管理大队大队长许跃发介绍,截至目前,全疆机动车保有量已达428万余辆,以前,车辆审验,需要机动车所有人持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向机动车注册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审验,待注册地车管所开具委托审验通知书后,持该委托书,方能前往车辆实际所在地就近检审验车辆。自6月1日起,为方便群众,则完全免去了开具委托审验通知书的环节,只要车辆是在疆内注册登记的,就可在疆内任一地就近完成车辆检审验。
据了解,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去年开始筹建全区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并计划推行异地免委托检验业务。为确保该系统顺利推广实施,今年2月先期在乌鲁木齐、巴州试运行,3月又在昌吉、石河子、博州、吐鲁番、哈密、奎屯6地进行推广应用,收到较好的效果。自6月1日起,随着疆内的伊犁、阿勒泰、克拉玛依、塔城、喀什、和田、克州、阿克苏8地开始启用此设备,机动车异地免委托检验业务将实现覆盖全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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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2015 02:47
故
事
乌鲁木齐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公示
乌鲁木齐市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8个,批复总面积127992.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