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于3月底前取消互助献血
互助献血是献血相关法律、法规认定的无偿献血形式之一,指在血库紧张情况下,用血者可以从自己的亲戚、朋友、同事、邻居等直接或间接社会关系招募献血者,与通常了解的个人和团体无偿献血相比,这种献血模式的指向性、目的性更明确。
“互助献血制度作为无偿献血的有效补充形式,为缓解临床用血压力发挥了一定作用,也作出了一定贡献,但在全国多地执行中存在诸多问题,也为非法组织卖血等违法乱纪行为创造了可乘之机。”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主任科员苗承妍解释。
据了解,此前国内多地“血托”曝光事件显示,一些急于用血动手术或患有血液病长期需血液供应的患者,在治疗中家属为保障临床用血常被“血托”盯上,他们通过低价组织社会人员献血,再高价卖给患者家属赚取高额差价,而且常有献血者隐瞒病情献血赚钱的事件发生。而医院及血液中心对献血者“互助亲友”的身份核实,实际操作中也存在困难,很难堵住导致这一利益链的漏洞。
《自治区取消互助献血保障血液供应工作方案》指出,“除边远地区以外,各地原则上不开展互助献血,并于2018年3月底前取消互助献血。”同时,将实现临床用血计划上报率达到100%。“取消‘定向’特指给某个患者的献血,鼓励由无偿献血方式统一交至血液中心,再按临床需求调配用血。不仅能避免非法血液买卖,还能维护自愿无偿献血的良好环境,让血液管理工作全面可持续发展。”苗承妍说。
据了解,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近期全国各地陆续推出了停止互助献血的决定,部分地区也出现了“取消互助献血后,血从哪儿来”的质疑。针对可能出现的短期用血影响,“开源”加“节流”成为积极应对措施。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提出,将通过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加强血液采集能力建设、强化成分血液制备能力、提升临床合理用血水平、夯实无偿献血长效机制等主要任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可及的医疗用血服务。□新闻链接
记者从乌市血液中心了解到,“十二五”期间,乌市献血总人数达23万余人次,临床用血百分之百来自无偿献血。每年,乌市约有4-5万人参与无偿献血,其主力军是25-35岁定期献血、长期献血的年轻人群,占4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