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普法工作3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新林策字〔2015〕522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厅直属各单位:
今年是全民普法工作30周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举办普法工作30周年征文活动的启事》要求,现将我厅组织参加普法工作30周年征文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一)“普法那些事”
讲述自己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亲身经历和感受,或普法工作对个人和社会生活带来的变化,或普法工作的先进经验,或普法工作者的感人事迹等等,从某个侧面反映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进步。
(二)“我为普法献一策”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民守法和普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新时期如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出一条具有建设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二、文稿要求
(一)征文活动面向全疆广大法治工作者和社会公众。
(二)文章题材不限,题目自拟。征文作品力争以小见大、文字简练、短小精悍,切忌面面俱到,内容空泛。“普法那些事”题材的作品要有真情实感,生动活泼,夹叙夹议;“我为普法献一策”题材的作品要有理性思考,观点鲜明,论述充分。
(三)征文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不得抄袭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四)每篇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三、报送时间及形式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征集活动,原则上 各地(州、市)、各单位任选一个主题上报不少于 1 篇。 各地、各单位要对报送的作品内容进行严格审核,优中选优,确保上报作品的质量。
(二)征文以WORD文档形式报送至厅政策法规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在邮件标题中须注明 “ 普法 30 年征文 ” 字样。
(三)根据征文主题,分别在文章左上角用三号黑体注明 “ 普法那些事 ” 或 “ 我为普法献一策 ” 。
(四)征文须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五)投稿时间截至2015年9月30日。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作品按“普法那些事”、“我为普法献一策”主题,各设一等奖10篇、二等奖30篇、三等奖60篇、优秀奖若干篇,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优秀作品将选登在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微博、客户端等平台,并汇编成书。
联系人:赵媛媛 李克波
电 话:0991—5816594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