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多措并举推进成品粮(米、面、粮、油等)
为了加快构建粮食应急供应保障网络,确保在严重自然灾害和紧急状态下的粮食供应,昌吉州粮食局按照州党委、人民政府及自治区粮食局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粮食应急工作职责,推进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扩大和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范围,解决应急粮食供应过程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并组织人员编制了《昌吉州粮食应急网点建设规划》,并将粮食应急网点建设作为当前粮食应急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列为“昌吉州粮食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工作。
一、成立州粮食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州党委、人民政府在下达绩效考核指标时要求,“全州各县(市)2016年应累计建立应急面粉储备总计5000吨”,为落实此项工作,昌吉州粮食局专门成立了应急面粉储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组长:于永泉、副组长:殷建春、杨剑,办公室设在粮食局市场调控科。
二、制定面粉储备应急预案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应急预案》要求,州粮食局制定《昌吉回族自治州粮食应急预案》,以加强粮食市场运行调控建设为目标,按照州党委州人民政府、自治区粮食局对粮食应急工作的要求,积极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市场监测方面,建立了粮油供应价格信息监测体系,并努力提高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根据《昌吉州“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我州在各县(市)建立5000吨成品面粉储备,由县(市)粮食局负责管理。并对已有的126个应急网点,10个应急加工企业,11个应急配送中心,9个应急储运企业进行完善并挂牌,到2017年底实现全州579个村、社区的粮食应急网点全覆盖,应急配送中心达到13家,应急储运企业达到12家,应急加工企业达到13家,初步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确保严重自然灾害或紧急状态时的粮食供应。
按照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到2020年年底,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人口集中的社区,每3万人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建立相应的应急加工企业、储备设施和配送中心。成品粮油应急储备达到10-15天市场供应量。采取企业自愿、政府认定、签订合同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粮食加工和经营企业承担应急供应任务并给予必要支持。
三、及时下达应急储备面粉计划
为做好新形势下粮食应急管理工作,根据《昌吉州“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我州在各县(市)建立5000吨成品面粉储备,由县(市)粮食局负责管理,分三年实施完毕(2013-2015年),资金纳入当地县(市)财政预算。2015年州绩效办将5000吨应急面粉储备计划纳入绩效考核后,各县(市)积极落实,完成5105吨,完成任务的102.1%。其中,资金由各县(市)财政支付保管、利息费用(每公斤储备面粉年费用0.2元)。“十三五”期间,我州将应急面粉储备继续保持在5000吨。其中:玛纳斯县825吨、呼图壁县750吨、昌吉市1500吨、阜康市550吨、吉木萨尔县480吨、奇台县750吨、木垒县250吨。累计承储自治区级地方储备粮食80000吨,其中:昌吉市55000吨,吉木萨尔县10000吨,阜康市5000吨,呼图壁县10000吨;自治区级地方储备油3100吨,其中,地储粮和地储油资金均有自治区承担(地储粮每公斤0.08元、地储油每公斤0.4元)。
四、加强应急储备面粉监督检查
按照州人民政府下达各县(市)的2016年绩效考评指标“粮食安全”中“累计建立面粉应急储备达到5000吨”精神及《关于下达2016年昌吉州面粉应急储备计划及考核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确保各县(市)能够及时分解落实面粉应急储备指标,落实储备资金,签订储备协议,完善储备管理办法,加强储备监管,健全检查制度,达到面粉应急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在应急状态下调得动、用得上,发挥应有的作用的要求,州粮食局与6月27日-7月1日对县(市)建立应急面粉储备决定或会议纪要,签订委托应急面粉储备协议,应急面粉储备落实资金和拨款情况,建立健全应急面粉储备监管制度,管理到位,符合仓储管理要求并挂牌等情况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柳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