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舰心语:把国家扶贫定向招生的好事办好
□杰克
国家在“十二五”期间推出的“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每年将使国务院确定的21个省(区、市)的680个贫困县(后来调整为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团场)约1万名学生受益。
这是我国历史上,首次以国家意志推出的确保教育公平的专项行动,国民对这项惠及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学生的好政策拍手叫好。
把“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这样的好事办好,归根结底是要体现“结果的公平”。五部委明确规定要求,考生要有贫困地区户籍和三年学籍,这就要谨防各种方式的户籍、学籍作假和非法挤占符合资质考生名额的行为。
然而,一些情况真不容乐观。有媒体报道,某省一贫困县老师称,一些县城领导不再送子女到省城读书,而是送往贫困县高中就读,与农村孩子争夺政策照顾机会。另据网上的消息,有些官富人家,想办法把孩子的户籍从城市迁到农村。由此可以看出,只要是有利益的事,一些人就会无孔不入。
对此,网友表示了极大的关切,并纷纷在网上发表意见建议。
有网友提出,解决这一问题,可进一步严格国家扶贫定向招生计划的报名条件,把要求报考者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调整为具有贫困地区农村户籍,并将学籍年限延长为当地高中三年学籍、初中三年学籍;有网友支招,有必要将专项招生计划考生的户籍、家庭、学籍、高考分数、录取结果信息不仅在考生学校、考生家庭所在村镇短期公示,还要在互联网上永久公示;还有网友留言,建议有关部门采取专项计划考生要同时具备贫困地区户籍、贫困家庭学子两个条件才能报名的措施,以从根源上解决生源作假的问题。
当然,这些意见建议是否可行还有待有关部门论证,但网友的拳拳之心令人感动。
当下最重要的是,各级政府、各地招办、高校和中学一定要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把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资格名单、录取分数、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确保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组织实施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监管力度,合力堵住政策漏洞,把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好处实实在在落实到真正需要的贫困学子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