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首部水路交通地方立法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
31.03.2016 12:54
本文来源: 市政府
新疆首部水上交通地方立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路交通运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今年1月22日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主要涉及船舶和船员、水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乌鲁木齐路政海事局海事科科长赵俊介绍,目前乌鲁木齐有水上乐园、乌拉泊水库、柴窝堡水库、天山大峡谷、红雁池等10余处水域,有经营船只的仅有水上乐园一家。
赵俊表示,以前都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里面很多都是针对大江大河制定的管理办法,对新疆不太适用。尤其是以前对载客12人以下的小型客运船舶没有明确的管理要求,而新疆这类船占到了84%。
赵俊说,此次立法中,明确这类船只水路运输经营规定的服务标准、环保要求,通过登记备案的方式监督管理,还专门针对船员酒驾、疲劳驾驶、病假做了明确要求,为水上交通安全做了有力保障。
本文来源: 市政府
31.03.2016 12:54
故
事
乌鲁木齐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公示
乌鲁木齐市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8个,批复总面积127992.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