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牟敏报道)即日起,新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本行政机关查办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通过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
9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食药监局了解到,公开时限为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且公开期限不少于两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要通过政务网站公开,同时也会以公告栏、新闻发布会等便于公众知晓、查询的方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