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颁发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3月18日上午,库尔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库尔勒市正式揭牌,库尔勒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民杨拿到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艾尔肯吾守尔颁发的编号为“65000000001”的全疆首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我区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工作迈向了全新的阶段。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贯彻落实《物权法》,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人的合法财产权,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一项重大的改革任务和系统工程。
从去年开始,我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全力推进,经过多方面的努力,如今首本不动产权证书终于在库尔勒市“诞生”。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副州长张东岳表示,去年以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安排部署,巴州及时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库尔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正式挂牌成立以及首本不动产权证书的发出,标志着巴州结束了土地、房产、林地、草原等不动产分散登记的历史。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局长靳家喜说:“去年,我们按照国家的部署,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如期完成自治区层级和14个地州市以及103个县市区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的整合工作。而库尔勒市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发,在全区起到了先行引领示范的作用。这项工作将加快形成我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方便企业和群众的不动产登记体系。”
虽然今年我区将全面开展不动产权证的颁发工作,但新证问世,旧证依旧有效,不受任何影响。只要今后房地产不变更、不交易,就不用换领新证。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艾尔肯吾守尔发放全疆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巴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张东兵与持第二本不动产权证人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