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警惕高考招生诈骗
新疆日报讯(记者杨舒涵报道) 又是一年高考季,以高考为名的各种诈骗卷土重来。2015年6月14日,记者从新疆阜康市公安局获悉,为将孩子办到北京电影学院读书,考生家长戴某将13万元现金打给办事人员,岂料高考未开始,办事人人间蒸发了。
2014年5月,戴某和自称有硬关系能办理孩子入学的王某相识,王某许诺可以让他上高三的儿子上北京电影学院。望子成龙心切的戴某对此深信不疑,先后两次向指定的账户汇款13万元。眼看今年高考开始了,王某却突然失联,戴某这才意识到落入了骗子的圈套。
接到报案后,阜康市公安局立即对王某上网追逃。2015年5月27日,王某在山西落网,6月6日被押解回新疆。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分两次共诈骗戴某13万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退还全部赃款。
目前正值“高考季”,各种各样借高考名目进行诈骗的案件也进入了高发期,可谓“花招”迭出。
阜康市公安局案件侦办人员分析,高考引发的链条式诈骗,主要集中在3个阶段,即考前阶段、录取阶段和放榜阶段。考前阶段,不法分子主要以提供试题及答案、传递答案或者“帮助免试入校”等方式实施诈骗。在录取前夕和录取过程中,不法分子以“有熟人关系”,“花钱能上好大学、好专业”,“分数不够也能上大学”等实施诈骗,有的还编造或伪造大学录取通知书,让当事人事先将学杂费打入其账户实施诈骗。在录取结束后,不法分子会利用一些考生落榜后的失落情绪和家长的恐慌心理实施封建迷信类诈骗。
“不法分子侵害的目标群体,主要是高考成绩不理想或填报志愿不理想的考生,抓住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态进行诈骗作案,极易给考生家庭造成经济和心理上的双重打击,社会危害性大。”民警介绍,有4类考生家长容易被骗:希望孩子读名校的、孩子成绩与志愿学校录取分有差距的、受不了孩子落榜的和对录取制度不信任的。
对此,审理过不少涉及高考招生类诈骗案件的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刘玉涛分析,诈骗分子多是编造所谓“内部指标”的谎言进行诈骗。一些不法人员伪造文件以及高校公章,声称手中拥有高校招生“内部指标”、“机动指标”以及某学校特长考试的合格证,通过这种方式敛财;冒充国家正规高校招生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声称可以帮助未达线者取得本校录取名额;故意混淆教育形式,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学历文凭教育混同普通高等教育;以低分高录为名诈骗,声称可以把低层次分数的考生提到高一层次院校录取,从而骗取钱财;利用“自主招生”、“定向招生”之名实施诈骗;非正当搜集录取信息,从而骗取钱财。有些骗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考生信息,将考生原本正常的投档以及录取,说成是通过花钱打通关系办成的,以此牟利。
刘玉涛提醒:“给孩子择校一定要通过填报志愿等正规途径进行,理性对待孩子求学,根据孩子的成绩和实力选择适合的学校;如果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好相应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