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艾滋病经性传播感染的比例达到85.8%
2015年经性传播感染的比例已达85.8%
“经性传播感染的艾滋病患者,已在该人群中占绝对比值,2015年,这一比例达到85.8%。”24日,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即将来临之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新疆艾滋病防治现状进行了通报。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倪明健表示:“在经性传播途径中,同性间性传播比例较往年略有升高,达到报告感染者及病人的2.6%。”
据了解,2015年1月至10月,全国报告现住址为新疆的新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3890例,病人1566例(其中961例由既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发展为艾滋病病人),死亡927例。
“在2015年统计中,经性传播比例达85.8%,经吸毒传播为11.4%。”倪明健表示,2008年之前,经性传播和经吸毒传播所占的比例比较平均,基本上为1:1;而2008年之后,经性传播的比例快速上升,经吸毒感染艾滋病的比例则相应减少,“时至今日,性传播已经成为感染艾滋病的主要途径,其中因男男同性恋而导致感染的比例日趋增高”。
“由于性途径传播方式较为隐秘,虽然各界都加大了宣传力度,增强了防治措施,但随着人们对性开放包容程度的日趋增加,这也成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难点。”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峰坦言,要想阻断经性传播感染艾滋病,除了保持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外,关键还在于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如避免多个性伴侣、使用安全套等。
截至2015年10月底,全疆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38283例,其中病人9156例,累计死亡9554例。经累计统计,在现存活的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中,男女性别比例为1.5:1,传播途径中经静脉吸毒传播比例为28.6%,性途径传播(含同性性接触传播)占62.1%。
新疆尚未发现因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
“在全国范围内,新疆属于受艾滋病影响比较严重的省区,但至今为止还未出现一例因职业暴露而导致医护感染艾滋病的状况发生,这说明虽然艾滋病无法治愈,但完全是可以干预和预防的。”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副院长宋玉霞说。
据了解,目前除了艾滋病定点医院外,全疆综合医院均提倡“普遍性防护原则”,即在不清楚患者是否感染艾滋病之前,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这也意味着,艾滋病患者在新疆综合性医院求医问诊时,不会再受推诿之苦。
宋玉霞同时表示,也希望艾滋病患者就诊时能够坦陈病情,这一方面可以防范医护可能因为疏漏出现的职业暴露,另一方面也便于医生有效管理和控制病情。
此外,母婴阻断对于艾滋病的传播也尤为关键。“如未进行母婴阻断,艾滋病通过母亲传染给孩子的概率通常在15%-50%。”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王磊表示,而今通过有效干预,全疆母婴传播率已经降到了7.78%。
“伊犁州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曾高达34%,而今通过有效阻断已降至3.5%。”王磊说,这在全疆起到了示范作用,更为“儿童感染零新发”的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5年2.5亿用于新疆“防艾”工作
“国家及自治区对于艾滋病防治工作高度重视,仅2015年度,就有2.5亿资金用于保障艾滋病各项综合防治措施的落实。”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峰表示。
当前新疆艾滋病疫情总体趋于平稳,但地区分化较为明显。目前伊犁州直、乌市等地疫情平稳,但累计人数较多,防治任务较重。而阿克苏、吐鲁番、喀什、和田地区疫情增长较快,防治形势较为严峻。同时,由于既往感染者集中进入发病期,死亡人数有所上升。
值得一提的是,新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较往年的增幅并不明显,报告存活人数也有明显增加。
“今年1至10月,已在全疆筛查了506万人口,但与同期相比,所发现的患者人数并未增加。”倪明健表示。
“这与国家、自治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视密不可分。”张峰表示,仅以2015年为例,中央转移支付1.8亿资金用于新疆艾滋病防治保障体系的健全和完善,自治区财政资金也为此投入了7000万元。
目前,全疆正在积极开展艾滋病患者的生活救助工作,如将因患艾滋病导致家庭困难的城乡居民纳入城乡低保,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艾滋病患者纳入农村特困户实施救助等。仅2015年,新疆已为464名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了基本生活费。
此外,自治区已将6种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疾病治疗纳入了新农合大病统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的数量,也由2010年的48家增加到了2015年的91家。
截至10月底,全疆治疗救助机会性感染人数超过15000人,有效减轻了艾滋病患者的治疗负担。
据了解,新疆近年来不断落实完善各项防控措施,2010年以来,中央和自治区已累计投入10亿余元,全面提升“防艾”工作范围和防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