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村镇银行建设提速

10.03.2015  13:35

2015年,新疆村镇银行建设提速,4至6家村镇银行有望于年底前开业,其中南疆地区村镇银行的比重将会进一步提高。

3月8日,记者从新疆银监局了解到,2015年新疆的村镇银行将从现有的21家增加到25家至27家,批量化和向南疆地区倾斜成为新疆村镇银行发展的新亮点。

新疆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设立村镇银行可有效解决新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竞争不充分等问题,有利于培育和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近年来,国家及自治区加大了对农村金融领域的支持力度。

2015年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南疆四地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意见》中提出,要深化间接融资,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鼓励和支持对口援疆省(市)在援建地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新疆银监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新疆已开业的村镇银行共有21家,其中北疆地区19家,南疆地区2家。

新疆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批量化是指银监会在村镇银行批筹阶段,一次性批准3家或3家以上村镇银行的设立,有利于村镇银行尽早、尽快在新疆落地。

南疆地区是新疆银行业发展的短板,在村镇银行批准筹建阶段将向南疆地区倾斜,以积极推进南疆地区村镇银行建设的大提速。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06年全国村镇银行试点工作启动后至今已有8年时间。(王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