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机动车四月起可进行异地尾气检测
新疆机动车4月起全疆异地测尾气
机动车监管数据实现联网以此推进各地州市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
今年4月,自治区将完成机动车监管数据传输平台建设使用,实现全疆各地州市和检测机构数据联网。届时,新疆的机动车将可进行异地尾气检测。
2月10日,自治区召开2017年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对2016年全疆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2017年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今年,新疆将完成《新疆生态功能区划》修编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部署,加快划定我区生态保护红线并实行严格保护。将出台《自治区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污染许可证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按照“抓点、带线、促面”的要求,率先在具有代表性的火电、造纸行业开展排污许可试点工作,分步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
中央环保督察组今年将对我区进行环境保护督察。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将组织对伊犁、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哈密、阿克苏、克州、喀什、和田等9个地州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此外,今年,新疆将积极推进乌昌石区域环境同防同治工作,建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制度。开展石油、化工等行业的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严格执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加快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推进重点企业达标排放,强化扬尘治理力度。
今年4月,还将完成自治区机动车监管数据传输平台建设,实现全疆各地州市和检测机构数据联网。并以此来建立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体系,推进各地州市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
新疆还将开展对各地州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督导落实和考核工作。推动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快畜禽禁养区划定和依法关闭、搬迁工作。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推动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督促各地州市细化落实本级工作方案,与各地州市签订目标责任书。
记者从会议中了解到,2016年,新疆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全区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8.14万辆,超额完成2016年度任务。
全区共立案1748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4件,查封、扣押案件130件,停产、限产案件51件,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6件、涉嫌污染犯罪案件9件;对6个地州市和7个县市区环保部门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全区共清理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477个,截至年底已完成清理1247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占总量的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