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新疆文化及相关产业综合统计报表》的通知
20.04.2015 14:07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新林传发〔2015〕47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自治区直辖县级市林业局、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统计局修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报表制度(试行)》(2014年统计年报)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填报,并于2015年4月15日前上报新疆林业厅宣传信息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请各单位自行登录自治区林业厅网站下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报表制度(试行)》(2014年度统计年报)。
联 系 人:李 娜
联系电话:0991—5851932 5851215(传真)
QQ邮箱:[email protected]
报送如遇具体指标解释,可咨询自治区统计局社科处 常缈
咨询电话:0991—8870227 18129302525
自治区林业厅
2015年4月1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0.04.2015 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