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形成三级全社会节能监察体系

27.12.2017  13:40
新疆形成三级全社会节能监察体系

今年完成对全疆649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

  今年,自治区通过区、地、县三级全社会节能监察系统的联动作用,完成了对649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

  12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全疆对331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649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推进、96台煤电机组节能改造、69个节能项目建设,10家钢铁企业、20家煤炭开采企业、42家水泥企业、6家电解铝企业主要工序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了节能监察。

  其中,649家重点用能单位2016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7372.97万吨标准煤,占自治区能源消费总量的45.23%。

  自治区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重点用能单位在按要求设立节能管理岗位、实施能效对标活动、建立能源计量和统计制度、报送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等节能工作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尤其是乌鲁木齐市、哈密市、伊犁州、昌吉州、巴州加强了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督促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填报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编制了能源审计报告、开展了节能项目建设、登记备案了节能管理人员信息、更换了淘汰落后设备,还积极推进了能源消费数据在线监测工作,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已走在全疆前列。

  从2014年开始,乌鲁木齐市成功成为第三批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后,一场关于节能减排的示范工作拉开帷幕。在三年示范期内,乌鲁木齐实施了一大批典型示范项目,主要围绕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等六方面展开。

  目前,乌鲁木齐市全社会节能减排监控体系平台项目已建成试运行,主要对年能耗在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实现了用能在线监控,对进一步量化考核各行业主管部门节能目标,加强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管理,以及开展全市节能监察工作提供了技术保障支撑。